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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11-0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1月07日-2022年12月2日。2022年11月4日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建厂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G区,项目总用地面积32679.72m2,主要布置1-3#厂房、配电房、危化品库、危废暂存库、办公楼等。已安装23条PVC型材挤出生产线、砂光机、线条砂光机、覆膜机、喷漆房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及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形成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安徽国子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9月以歙环字[2021]184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实施。
项目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项目进行调试,2022年10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预计投资为16000万元,环保投资为4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89%,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8.09%。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现阶段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验收范围为:1#厂房、2#厂房、3#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危化品库、危废库、34条PVC型材挤出生产线、喷漆线、覆膜机及配套生产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于2021年3月委托安徽国子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黄山市保尔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0吨PVC装饰材料项目》并取得环评批复(歙环字[2021]184号)。环评提出环保措施为:
废气:1~17号PVC挤出线的投料废气和PVC型材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脉冲除尘器+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8~34号PVC挤出线的投料废气和PVC型材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2#脉冲除尘器+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3#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由于实际生产过程中废气收集管道距离的原因,管道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发生变化,本次验收时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变动为:
废气:混料废气和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17号PVC挤出线的投料废气和PVC型材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2#布袋除尘器+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8~23号PVC挤出线的投料废气和PVC型材挤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3#布袋除尘器+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共同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验收监测(监测报告见附件4),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要求,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2)建设内容变动:环评提出2#厂房2层为备用厂房,目前,2#厂房1层主要进行覆膜和机加工工序,2层为机加工车间。环评提出CNC机加工设备为1套,目前,项目共上了9台CNC机加工设备,但其不涉及产能,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产生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3)建设内容变动:环评中工艺无底漆打磨这一工序,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项目新增了底漆打磨工艺并配套污染治理设备,新增的打磨设备有砂光机1台、线条砂光机2台和打磨房1间,新增的废气治理设备有布袋除尘器1台、脉冲布袋式打磨除尘柜一台,分别处理砂光机、线条砂光机打磨粉尘(机械打磨)和打磨房打磨粉尘(人工打磨)。根据变动分析,可知颗粒物放量增加未达到1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厂区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设,厂区雨水(除初期雨水)收集进入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挤出成型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有沉淀池一座,喷淋废水经气浮+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歙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①项目混料过程和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PVC型材挤出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投料粉尘和挤出废气,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精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3#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④油漆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至喷淋+干式过滤+吸附反吹脱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⑤底漆打磨废气(机械打磨)经集气罩至4#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⑥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⑦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通道排放。
经检测DA001-DA006排气筒污染物:氯乙烯、氯化氢、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化氢、二甲苯、氯乙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UV固化灯管、废催化剂、废油漆及稀释剂桶、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边角料与不合格品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黄山市永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已按照环评和批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了重点防渗,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现阶段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气监测孔均已设置,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排入黄山市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对丰乐河水体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废水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不对外界产生影响。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项废水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项废气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现阶段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UV固化灯管、废催化剂、废油漆及稀释剂桶、污水站污泥、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边角料与不合格品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黄山市永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不对外界产生影响。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未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明确项目概况中的相关内容,补充完善公司发展过程以及补充介绍履行的环保手续。 
    2、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详细分析变动情况。
3、完善“三同时”一览表内容,完善附图附件,进一步完善文本,全文勘误。
http://www.huazehb.com/uploads/soft/221122/2_1100579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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