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新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4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9-2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年产84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2022年9月25日,黄山天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0000吨硅烷偶联剂系列技改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市徽州区新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4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项目(现阶段)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信行三路,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环评设计产品及规模为年产84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生产车间,购置混料机3台、四辊挤出贴合生产线5条、分切机4台、上胶机5台、空压机2台、冷冻机1台、碎料机1台,形成年产84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9月黄山市徽州区新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84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3月以徽环建函[2022]4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实施。
项目于2022年4月开工,2022年5月竣工,项目于2022年9月16日取得了排污登记回执。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间项目进行调试,2022年6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黄山市徽州区新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预计投资为10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现阶段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67万平方米塑胶挤出地板。项目验收范围为: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条四辊挤出贴合生产线(0.6t/h)、危废间及部分配套生产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磨料粉尘、挤出废气和加胶废气。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投料粉尘和磨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挤出废气和加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房外监控点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已按照环评和批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危废暂存间进行了重点防渗,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现阶段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气监测孔均已设置,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排入黄山市徽州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横江,对丰乐河水体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废水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磨料粉尘、挤出废气和加胶废气。投料粉尘和磨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挤出废气和加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不对外界产生影响。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项废水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各项废气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现阶段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不对外界产生影响。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项目已取得排污登记回执,且未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管理,完善各类环保档案,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安排专人负责厂区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加大对环保设施维护的频率。
3、对各项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和人员培训,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维护巡视制度,完善运行维护记录,保证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