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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天拓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2-02-1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天拓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10日
2021年12月26日,黄山天拓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根据《黄山天拓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天拓特种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现阶段)位于歙县郑村镇郑村路口11号 ,性质为新建项目,产品及规模为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现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黄山创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房1栋及附属设施,对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并购置安装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1条中空玻璃生产线、1条夹胶玻璃生产线,形成年产2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天拓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委托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12月29日以歙环字[2020]141号文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21年4月,本项目施工结束并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调试,2021年11月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备均能正常稳定运行,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测工作。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黄山天拓特种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环评预计投资为450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11%。年产40万平方米特种钢化玻璃项目(现阶段)实际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1万元,废气治理措施7万元,噪声治理措施0.5万元,固废治理措施10.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8%。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三条特种玻璃生产线,分别为钢化玻璃生产线、中空钢化玻璃生产线、夹胶钢化玻璃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现阶段工程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玻璃清洗、磨边、钻孔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黄山市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玻璃清洗磨边钻孔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打磨、钻孔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打磨、钻孔采用湿式生产工艺,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废玻璃渣、不合格的产品、中空钢化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桶、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玻璃渣、不合格的产品、铝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特别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已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生产车间经混凝土浇筑,采取一般防渗,清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角进行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打磨、钻孔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打磨、钻孔产生的颗粒物经湿法工艺降尘后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罩、减振、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来控制。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的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排放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中要求限值,达标排放。
2、废气
由验收监测报告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现阶段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罩、减振、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期东、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现阶段玻璃切割、磨边、钻孔工序产生的废玻璃渣、不合格的产品、中空钢化玻璃生产线铝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厂内收集暂存后外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内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后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厂内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项目现阶段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现阶段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练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东、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补充完善项目验收背景,细化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等文件中相关要求的对照,进一步核实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
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与处置,完善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
3、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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