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丽利雅卫浴洁具项目(重新报批)(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3月30日,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丽利雅卫浴洁具项目(重新报批)(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丽利雅卫浴洁具项目(重新报批)(现阶段)位于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永兴二路7号(科淋科技公司内)。项目主要租赁黄山科淋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厂房2栋,均为1栋1层,厂房占地面积合计2400m
2,本项目购置并安装搅拌罐、浇筑机、烘箱、雕刻机、切割机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全厂年产人造台面、台盆、浴缸成品件1万套,人造台面、台盆、浴缸浇筑件4万套,组装淋浴房5万套(含底缸加固)的生产规模。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已完成厂房改造,生产设备暂未购置完成。项目实际产能为年产人造台面、台盆、浴缸成品件3.85万套,人造台面、台盆、浴缸浇筑件0.5万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丽利雅卫浴洁具项目(重新报批)位于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永兴二路7号,2023年4月25日在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2024年2月20日,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委托黄山星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关于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丽利雅卫浴洁具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徽环建函2024[8]号),同意项目建设。2025年2月,本项目浇筑线和成品线安装施工结束并进行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调试,2025年3月生产设备和配套环保设备均能正常稳定运行,委托黄山华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丽利雅卫浴洁具项目(重新报批)(现阶段)环评预计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为3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7.5%,实际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主要验收内容包括:浇筑件生产线和成品件生产线。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风险措施和绿化。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设备未建设完全,杀蟑饵剂生产线采用紧实颗粒状原料代替粉状原料,从源头杜绝粉尘产生,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往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现阶段项目现阶段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切割、钻孔、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投料、搅拌、烘干、浇筑、涂胶衣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打磨、切割、钻孔产生的粉尘采用水帘除尘+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投料搅拌、烘干、浇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涂胶衣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使项目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检验用水污泥属于一般固废送至黄山市城市污水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手套、清洗残渣、废机油、废刷子、刷涂残渣、废催化剂、水帘除尘捞渣、废过滤器、废清洗剂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排放废水pH的的范围在7.1~7.2,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72.75mg/L、75.75mg/L,悬浮物平均浓度为14.25mg/L、14mg/L,氨氮平均浓度为1.17mg/L、0.9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7.5mg/L、18.03mg/L,动植物油平均浓度为1.24mg/L、1.51mg/L。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共5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氨氮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限值,达标排放。
由上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水中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6.56mg/m³,颗粒物经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2.4mg/m³,苯乙烯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排放。厂区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1.41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最大监测浓度为1.78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外1m的噪声昼间最高达61.9dB(A),东南、东北厂界外1m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南、西北厂界外1m的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污水排放满足徽州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于布袋除尘器装置后设置粉尘排放检测点位,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后排放口处设1个采样点检测涂胶废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干式过滤+活性炭吸付装置后排放口设1个采样点检测浇注废气,厂界设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4类标准,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排放量为0.02448t/a,氨氮排放量为0.002448t/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6797t/a,项目报告表中设定的COD排放量为0.0384t/a,氨氮排放量为0.0038t/a,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量为0.0705t/a。本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无许可排放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黄山丽利雅实业有限公司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项目的建设内容、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细化项目验收背景,进一步明确本次验收范围;
2、细化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对照,完善环境管理检查相关内容,明确变动情况;
3、规范危废暂存库,完善各类台账,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4、校核全文,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完善项目“三同时”表相关内容。
公示链接:
2_110007838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