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召开《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功能性环氧树脂及2400吨助剂搬迁改造项目(一期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4日。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功能性环氧树脂及2400吨助剂搬迁改造项目(一期现阶段)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法人
余金煌。本项目(一期现阶段)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8万元,建设一栋1008.25㎡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液体环氧树脂储罐,购置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现已建成功能性环氧树脂6620t/a,助剂1633t/a 生产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5月8日,委托安徽省化工研究院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年8月12日,取得黄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环评批复(黄环函[2016]200号,见附件2),同意该项目建设。2018年11月委托安徽省化工研究院编制该项目补充说明,新增1座200m³液体环氧树脂备用储罐。2019年5月,该项目(一期现阶段)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黄山新佳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功能性环氧树脂及2400吨助剂搬迁改造项目(一期现阶段)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8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92.7万元,废气治理措施38.5万元,噪声治理措施5.6万元,固废治理措施5万元,绿化30万元,其他38万元)。
4、验收范围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验收范围:①主体工程:生产车间面积1008.25㎡,包含酚类固化剂1333t/a(反应釜1000L和2000L,其中2000L反应釜与丙烯酸型环氧树脂共用,1台混料机1000L,粉碎机及配套除尘器1套);丙烯酸型环氧树脂700t/a(2000L,其中2000L反应釜与酚类固化剂共用);己二酸型环氧树脂1000t/a和己二醇型环氧树脂1000t/a共用一套反应釜3000L及配套生产设施,物料冷却池冷却,分别设置粉碎机及配套除尘器各1套;异氰酸酯型环氧树脂1250t/a(反应釜5000L及配套生产设施);双酚A型环氧树脂2670t/a(反应釜10000L及配套生产设施);流平剂150t/a和增电剂150t/a(共用一套100L和300L高速混合机,配套收集装置及布袋除尘器);自动水冷钢带切片机1台(包装异氰酸型环氧树脂和双酚A型环氧树脂),切片能力5t/h;封闭式包装机1台及配套除尘设施(用以包装异氰酸型环氧树脂和双酚A型环氧树脂)。②辅助工程:建筑面积556㎡综合楼。③储运工程:占地780㎡仓库;2座200m³液体环氧树脂储罐。④公用工程:冷却水塔一座配套200m³/h循环水泵和1套100m³/h循环水泵(备用);配电房等。⑤环保工程:750m³污水收集池配套在线监测设备;危废暂存库一间;事故应急池700㎡,初期雨水收集池113m³;放料冷却废气收集装置+活性炭吸附设备等。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项目一期现阶段验收,项目性质、规模、工艺以及配套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设备地坪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水、真空系统置换水、生活污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水、真空系统置换水以及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废水收集池暂存,达到园区污水站接管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最终排入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运营期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有产品放料废气、粉碎机粉尘、包装粉尘以及高速混合工序产生粉尘。
(1)酚类固化剂生产装置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共用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少量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共用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混合破碎工序产生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收尘器收尘处理通过1根共用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余下粉尘无组织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粉尘经袋式收尘器收尘处理通过 车间集中排气筒排放。
(2)丙烯酸型环氧树脂生产装置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3)双酚A型环氧树脂、异氰酸酯型环氧树脂、己二醇型环氧树脂己二酸型环氧树脂, 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通过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包装工序产生少量粉尘经袋式收尘器收尘处理通过1根共用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流平剂、增电剂生产装置工艺废气
高速混合率 工序产生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 90% )后,经袋式收尘器收尘处理通过车间1根共用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余下粉尘无组织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等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固体废物包括:原料包装 、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丙烯酸树脂、异氰酸酯、液体流平剂、胺类固化剂、抗静电剂使用桶储存,产生的空桶由原厂回收利用;己二酸、1,6—己二醇、催化剂、促进剂、硬脂酸酯使用塑料编织袋包装,作为危废处置;白炭黑使用塑料编织袋包装,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双酚A采用吨包装袋包装储存,完好包装袋由原厂回收利用,破损包装袋作为危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袋装、暂存于厂区危废临时仓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结合安徽国晟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经处理后排放,监测数据可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于排污许可证排放总量,单位吨产品废气排放量为0.012kg/t,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kg/t”。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中标准。
2、废水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运行期产生的废水暂存在废水收集池,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废水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期现阶段)固体废物包括:原料包装 、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丙烯酸树脂、异氰酸酯、液体流平剂、胺类固化剂、抗静电剂使用桶储存,产生的空桶由原厂回收利用;己二酸、1,6—己二醇、催化剂、促进剂、硬脂酸酯使用塑料编织袋包装,作为危废处置;白炭黑使用塑料编织袋包装,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双酚A采用吨包装袋包装储存,完好包装袋由原厂回收利用,破损包装袋作为危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袋装、暂存于厂区危废临时仓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