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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10-1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对《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9月9日-2019年10月11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位于徽州区循环经济园,法人潘健。项目总占地面积48179m2,建筑面积28163.2 m2,分两期建设,本次验收只对(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已建成1#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700.2m2,建筑面积5100.6m2,布置8000t/a油墨生产线);1#包材库(占地面积767.4m2,建筑面积767.4m2,存放包装材料);1#原料库(占地面积1700.2m2,建筑面积1700.2m2,存放原料);1#产品库(占地面积1361.9m2,建筑面积1361.9m2,存放产品);危险品库(占地面积344m2,建筑面积344m2,暂存危险化学原料);储罐区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购置混合釜、分散缸等设备形成8000t/a油墨生产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黄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徽州区环保局于2016年6月以徽环建函【2016】94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更好的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2018年6月,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在保持生产规模、工艺不变的前提下,新增环保投资,对项目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变更(新购“预过滤系统+沸石转轮浓缩+催化氧化CO系统”),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工作。徽州区环保局以徽环建函【2018】65号文件对该项目变更报告下发审查意见。
2019年7月,该项目(一期)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约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73万元(废水治理措施7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265万元,噪声治理措施15万元,固废治理措施3万,风险应急治理措施120万)。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年产20000吨油墨技术改造搬迁升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产品及规模:油墨8000t/a;1#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700.2m2,建筑面积5100.6m2,布置8000t/a油墨生产线);1#包材库(占地面积767.4m2,建筑面积767.4m2,存放包装材料);1#原料库(占地面积1700.2m2,建筑面积1700.2m2,存放原料);1#产品库(占地面积1361.9m2,建筑面积1361.9m2,存放产品);危险品库(占地面积344m2,建筑面积344m2,暂存危险化学原料);储罐区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拖地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调节池;拖地废水收集暂存在废水收集池,经混凝沉淀(脱色)后进入调节池占暂存,达到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治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徽州区污水处理厂,最终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粉尘,乳化、分散、研磨等工序产生的VOCs和非甲烷总烃以及罐区呼吸气。投放固体颜料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汇同收集的VOCs和非甲烷总烃进入“预过滤系统+沸石转轮浓缩+催化氧化CO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通过屋顶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车间未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储罐区储罐全部采用内浮顶式结构,减少“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等。
4、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化学品包装袋,未粘有危化品的外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丁酮、乙醇等溶剂的空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有废水脱色沉淀污泥、擦拭设备沾有危化品的抹布、含有有机颜料、助剂内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分质暂存在危废仓库,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生活垃圾分类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结合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
本项目(一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 2 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14)表 2 中“涂料与油墨制造”限值要求,工艺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 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满足 DB 12/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表 5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一期)排放的污水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色度、动植物油、石油类、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指标2天的日均值均达到 《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2010)表 2 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通过架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进入徽州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1级A标准排入丰乐河。
3、噪声
本项目(一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验收检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四周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化学品包装袋,未粘有危化品的外包装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丁酮、乙醇等溶剂的空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有废水脱色沉淀污泥、擦拭设备沾有危化品的抹布、含有有机颜料、助剂内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分质暂存在危废仓库,交由黄山福昌医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有生活垃圾分类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防护距离
本项目(一期)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罐区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无组织排放单元(生产车间、罐区)周边100米内无居民敏感点,项目建设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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