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奥胜滤清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800万只滤清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5-0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奥胜滤清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只滤清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3日。
一、项目概况
2018年12月, 根据《黄山奥胜滤清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只滤清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本项目位于黄山歙县经济开发区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339.65m 2 ,总建筑面积约10968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车间(建筑面积4074m 2 )、2#车间(建筑面积5454m 2 )、1幢办公楼(建筑面积1380m 2 )、辅助用房(包括配电房、门卫室等)60m 2 。项目生产2种产品即钢机油滤清器、纸机油滤清器。由于受到生产场地受限及企业未来发展,项目所在地实际只建设有2种生产产品即钢机油滤清器、纸机油滤清器,不建设空滤产品生产线。
本项目的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车间、2#车间)、辅助工程(综合楼、食堂、配电房)、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环保工程等,项目环保工程主要包括雨污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处置措施等。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水浴除尘装置产生的废水,约两个月和半年排放一次,直接排入开发区的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的污水管网,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标准送往歙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尘、食堂油烟、喷塑粉尘、折纸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注胶(固化胶)及烘干废气、喷码废气。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
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塑粉回收机+水浴除尘装置+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喷塑烘干废气和注胶(固化胶)及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折纸烘干废气主要是水蒸气直接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金属尘在车间自然沉降收集后外售,喷码废气在车间内设排气扇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和厂区绿化等,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次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沉降的金属尘、喷塑粉尘、隔油池和化粪池污泥、塑粉水浴除尘装置底泥、废纸屑。危险废物包括胶粘剂包装物、清洗剂包装桶、油墨包装盒、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及切削液包装桶。
边角料、沉降的金属尘收集后外售;喷塑粉尘回收后重新利用到喷塑工序;职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和化粪池污泥及塑粉水浴除尘装置底泥和废纸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胶粘剂包装物、清洗剂包装桶、油墨包装盒、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及切削液包装桶作为危险固废,在厂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塑粉回收机+水浴除尘装置+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固化废气和注胶(固化胶)及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折纸烘干废气主要是水蒸气直接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金属尘在车间自然沉降收集后外售,喷码废气、热熔胶粘结废气在车间内设排气扇呈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达标排放;喷塑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喷塑后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有关限值要求;注胶(固化胶)及烘干等工序产生的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有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有关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的污水管网,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和水浴除尘装置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开发区的污水管网,送往歙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排放的污水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共7项指标验收期间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标准。
3、厂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验收检测结果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沉降的金属尘收集后外售;喷塑粉尘回收后重新利用到喷塑工序;职工生活垃圾、隔油池和化粪池污泥及塑粉水浴除尘装置底泥和废纸屑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清运;胶粘剂包装物、清洗剂包装桶、油墨包装盒、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及切削液包装桶作为危险固废,在厂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综上,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