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云潭采石场有限公司 云潭建筑用砂岩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5-06
一、项目概况
黄山市徽州区云潭采石场有限公司云潭建筑用砂岩矿开采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政府北西(304°)方向约18km的云潭村,距呈坎镇政府约8km,行政区划隶属呈坎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13′49″北纬29°54′54″。云潭建筑用砂岩矿原矿区面积为0.138km2。矿山采矿许可证(证号:C3410042009127120049493)有效期为2016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20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为+408m~+247m,生产规模10万m³/a。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在矿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用水,不排至周边水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采区和工业场地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收集进入厂区设置的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来源于开采区凿岩、爆破、临时排土场、破碎、振筛、堆场以及车辆运输。
凿岩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高位水池对该区域进行喷洒,降低粉尘产生量;爆破前对爆破区域进行洒水,使其保持潮湿,爆破后立即对该区域进行洒水,降低粉尘产声量;临时排土场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复绿;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共配套2套除尘系统,粗破设置一套除尘装置,且在粗破进料口设置喷淋设施,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6m高排气筒外排;细破和振筛共用一套除尘设施,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加工区输送带和破碎振筛设备均采取密闭措施,输送带末端设置喷淋装置。厂区堆场地面全部硬化处理,露天堆场设置人工喷淋设施,进出厂入口设置运输车辆清洗装置,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矿区配备一台洒水车。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加工场地,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振筛机、空压机。风机等。破碎、振筛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增加减震基础等措施降低噪音。运输车辆主要噪声源是挖掘机、铲车等车辆以及运输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土、废石和生活垃圾以及破碎及筛分收集粉尘。开采区产生的废石用于道路铺设;开采区玻璃的表土堆放在临时排土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矿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堆放在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生态恢复措施落实情况
矿区在矿北小溪边界修建截排水沟,矿区北侧修建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降尘洒水,不外排。临时排土场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复绿。禁止开采区根据其土壤特性进行复垦,矿区已制定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生态恢复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论
1、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矿区已设置截排水沟,按照环评文件要求修建雨水收集池兼沉淀池使用,收集矿区雨水。已对临时排土场和禁止开采区进行复绿。建设单位采取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后对周围生态影响较小。
2. 环境空气调查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工业场地两套除尘装置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值120mg/m3,排气筒高度均满足15m的要求,石料加工生产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矿区北侧小溪上、下游设置取样点,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矿北小溪上下游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项目不对矿北小溪水质影响较小。
4. 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运营期加工区厂界外1m和采矿区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要求。矿区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在较小。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调查结论
本项目产生废石用去道路铺设;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临时排土场,用于闭矿期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