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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4-12-3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5日。2024年12月30日,根据《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项目(现阶段)竣工环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二期凤池路13号新建年产2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项目,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制动卡钳200万件,现阶段实际建成规模为年产汽车制动卡钳100万件(其中铝制汽车制动卡钳30万件/年、铁制汽车制动卡钳70万件/年)。
项目(现阶段)建设内容:厂区内已建设2栋生产车间(其中1#车间共3层,占地面积为3647m2;2#车间共2层,占地面积为3647m2层),1间门卫室(一层,40m2),1间配电房,生产车间内购置有加工中心48台、数控车床28台、立铣2台、卧铣20台、清洗线3条、抛丸机2台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同时建设有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现阶段实际建成产能为年产1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委托黄山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安徽孟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12日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项目以“歙环字[2022]42号”批复。2024年10月1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1021MA2MR1NH6H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现阶段)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2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汽车制动卡钳100万件(其中铝制汽车制动卡钳30万件/年、铁制汽车制动卡钳70万件/年)。剩余年产铝制汽车制动卡钳70万件、铁制汽车制动卡钳30万件对应的生产设备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2栋生产车间(其中1#车间共3层,占地面积为3647m2;2#车间共2层,占地面积为3647m2层),1间门卫室(一层,40m2),1间配电房,生产车床2台、清洗线3条、抛丸机2台,车间内布置半成品、零部件区(1283.88m2)、辅料区(50m2)、成品区(2180m2)、成品库(2400m2),以及布袋除尘器2台、油水分离器1台、二沉池1个;危废暂存间(20m2)、金属屑暂存间(20m2)和一般固废暂存区(15m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五处发生变动。
1、项目环评批复产能为年产2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其中铝制100万件/年、铁制100万件/年),现阶段实际建设产能为年产100万件汽车制动卡钳(其中铝制30万件/年、铁制70万件/年)。
剩余年产铝制汽车制动卡钳70万件、铁制汽车制动卡钳30万件对应的生产设备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不属于重大变动
2、项目环评设计危废暂存间(65m2)位于2#生产车间内一层西南角;项目(现阶段)于2#车间外西南角建设20m2危废暂存间1间,用于暂存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桶、清洗废水油泥;于厂区东北角建设10m2金属屑暂存间2间,用于暂存沾染切削液的铝屑、铁屑,现阶段实际危废暂存间总面积为40m2
危废暂存间总面积较环评设计少25m2,暂存能力未增大,且暂存间面积能满足现阶段暂存需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3、环评设计1#车间共3层,1层划分为零部件预收区、成品区、铝件清洗区,2层划分为半成品、零部件区、员工休息区、空压机房、辅料区、工装夹具区、前处理区、装配办公室,3层作为仓库使用;2#车间共2层,在车间1层内划分各功能区,包括刀具室、检验室、实验室、加工区、工装制作区、抛丸区、空压机房、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2层作为仓库使用。项目现阶段实际建筑面积不变,车间内布局有所调整,其中1#车间1层为成品区(含待出货区、发货区)、铝件清洗区、辅料区,2层为待包装成品区、装配车间及前处理车间,3层为包材仓库;2#车间1层为机加工区、抛丸区、夹具加工区、刀具室和休息室,2层作为仓库使用,用于工装夹具放置、原料暂存;
其次,项目环评设计危废暂存间(65m2)、固废库(65m2)均位于2#生产车间内一层西南角,其中固废库内部划分为辅料区(50m2)、固废暂存区(15m2);项目现阶段实际建设固废暂存区(15m2)位于2#车间一层,辅料区(50m2)位于1#车间一层,20m2危废暂存间位于2#车间外西南角,2间10m2金属屑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北角,辅料区(50m2)位于1#车间一层。
厂区内布局有所调整,但是布局调整不涉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环境防护距离无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4、清洗废水环评设计预处理方式为隔油池+二沉池,现阶段实际采取预处理措施为油水分离器+二沉池。
油水分离器与隔油池的处理原理相同,均为利用油与水的密度差产生上浮作用来去除含油废水中的油类物质,且经检测,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不属于重大变动。
5、环评设计新建容积不低于86m3的应急事故池,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置应急事故池,考虑到厂区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积为47.7m3,同时设置有40m3应急罐并配备有抽水泵,总容积为87.7m3,可满足环评要求的86m3事故废水的截留能力。
事故废水拦截设施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现阶段)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以N计)、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的清洗废水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二沉池,经污水管网排入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练江。
(二)废气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为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现阶段)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机加工生产设备及各类泵、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厂界50米范围无噪声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歙县清晨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合肥归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项目现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空桶、废液压油、废包装空桶、清洗油泥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沾染切削液的金属铁屑、铝屑收集后分类暂存于金属屑暂存间(单间10m2,共两间,合计20m2),定期委托黄山市城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危废暂存间、金属屑暂存间、雨污水管线进行重点防渗,且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均安装有截止阀。本项目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将按要求在黄山市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备案(备案号:341021-2025-254-L)。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规范化建设,废水预留监测点位和设置标识牌,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孔位和标识牌,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口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二沉池处理后经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7.0-7.1、COD最高浓度306mg/L、BOD5最高浓度79.1mg/L、SS最高浓度83mg/L、动植物油1.43mg/L、石油类最高浓度1.06mg/L,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最高浓度31.6mg/L,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抛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20mg/m3,经计算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1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厂界昼间噪声最高6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排放的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的清洗废水会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二沉池,经污水管网排入歙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练江。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二)废气
项目(现阶段)废气主要为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歙县清晨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合肥归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项目现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切削液、废液压油空桶、废液压油、废包装空桶、清洗油泥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沾染切削液的金属铁屑、铝屑收集后分类暂存于金属屑暂存间(单间10m2,共两间,合计20m2),定期委托黄山市城嘉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综合处理率达到100%,不对外界产生影响。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本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明确本次验收范围,完善项目现阶段建设内容分析;
2、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做好日常运行记录台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3、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暂存与管理;
4、进一步完善文本,补充相关附图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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