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9月6日-2021年10月9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于歙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建设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项目现阶段年生产新型水性涂料600吨,后期1200吨水性涂料设备不再继续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1#车间(1栋1层占地面积1980m
2)作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一半投入生产使用,一半未投入生产使用,布置有分散釜、制浆釜、调漆釜等。2#车间(1栋1层,占地面积525㎡)主要用于原料暂存,内划分30m
2作为危废间使用。3#车间(占地面积为504m
2)作为成品仓库使用,综合楼1栋(占地面积546m
2),用于日常办公。其他用房,包括门卫房、泵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为150m
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投资3909万元建设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实际投资4500万元,2014年7月7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以“黄环函[2014]126号”批复。2021年04月,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4号),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7日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地理位置、项目布局、规模、污染物处理与排放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安徽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09日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及调查,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安徽万超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环境友好性新型水性涂料项目环保实际投资为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其中废水治理措施15万元,废气治理措施20万元,噪声治理措施9万元,固废治理措施6万,其他措施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主体工程(3个车间,1个办公楼)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验收的规模为年产600吨水性涂料,后期1200吨水性涂料设备不再继续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设备清洗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后与地面冲洗废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厂房内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5~90dB(A)之间,噪声源设备在采取消声减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且置于室内。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可以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原料包装内袋(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各种原料包装外桶(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原料包装内袋(桶)、废活性炭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种原料包装外桶(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由原料供货商回收。项目危废间已按标准化建设。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辐射相关安全和防护设施。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危废间、事故应急池、污水管沟已采取去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及仓库均做好一般防渗。已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400m
3)、消防水(200m
3)和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
3),配套设置事故闸。
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及风险源配备应急物资;在生产中已经严格执行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制度和措施,做好运输、贮存和生产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管理;按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进行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废水采样井、废气监测孔均已建设,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实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设备清洗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池暂存后定期与保洁废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再排入歙县污水处理厂,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经过丰乐河排入练江。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在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气筒设一个监测点位,处理设施前端不具备采样条件,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高为50米,在此范围内无居住等环境敏感建筑。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噪声治理设施降噪效果满足项目需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原料包装内袋(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各种原料包装外桶(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原料包装内袋(桶)、废活性炭厂区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种原料包装外桶(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由原料供货商回收。综上,固废处置率达到100%。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污水总排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据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2日内,pH值在7.3~7.6范围之间,COD平均浓度为14.17mg/L,氨氮平均浓度为0.172mg/L,SS平均浓度为8.5mg/L,总磷平均浓度为0.32mg/L,BOD
5平均浓度为3.38mg/L,色度均≤2倍,总磷平均浓度为1.26mg/L。COD年排放量为1.3×10
-5t/a,氨氮年排放量为1.6×10
-7t/a,项目(现阶段)排放的污水中pH、SS、COD、NH
3-N、总磷、色度、总氮、BOD
5共8项指标2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园区污水处理站纳管要求。
2、废气
项目(现阶段)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15.1mg/m
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为4.14mg/m
3,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87.64kg/a,非甲烷总烃的年排放量为52.76kg/a,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现阶段)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中废气排放口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同时也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的相关标准,达标排放。下风向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厂界外1m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原料包装内袋(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各种原料包装外桶(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原料包装内袋(桶)、废活性炭厂区暂存后交由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种原料包装外桶(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由原料供货商回收。项目危废间已按标准化建设。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6、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未规定总量控制指标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周边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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