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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罗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公示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4-03-2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罗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根据《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罗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罗田村,项目总投资2680万元,项目主要为河流综合治理,主要治理工程内容包括清淤清障工程、护岸工程、跌水堰工程及人行便桥(漫水桥)工程。清淤清障工程为对治理河道7.50km范围内的影响行洪的各种阻水障碍物清除,主要为自然堆积的沙坎、杂草及枯木、人为弃置的建筑及生活垃圾等进行全段清淤清障,总方量2.88万m3。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7.50km,涉及罗田村丰乐河支流罗田河(1.8km)、丰乐河支流石岗湾(5.7k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9月5日获得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罗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徽发改投资【2022】110 号)。
2022年10月委托黄山市华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2年11月1日取得黄山市徽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罗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22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2023年5月底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68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占比3.5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罗田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区域及环境影响区域。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 施工期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一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基坑排水。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做农肥使用;施工废水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生产等,砂浆、石灰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河道清淤工程及护坡工程在枯水期进行,河道内水量少,工程机械在围堰内施工建设。基坑排水可在施工工区设置沉淀池,采用静置沉淀的方法降低废水中悬浮物浓度,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产。
(二)废气
为减小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同时,由于施工扬尘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建议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
(三)噪声
本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通过选用低噪声、运行良好的施工机械,防止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以及施工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加以利用不乱堆放及随意倾倒;施工土方在施工过程或工程结束后回填处理。
①员工生活垃圾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②沉淀池污泥
本项目设置沉淀池对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进行沉淀回用,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③建筑垃圾
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主要为施工废料,钢材边角料、木材下脚料分类回收,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弃渣堆放场。
④施工土方
施工土方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清淤及其他土方工程产生的泥土,在施工过程或工程结束后回填处理。
(五)生态保护
(1)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施工期河道整治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前必须填筑好施工围堰,施工阶段必须做好水体保护措施。施工沿线靠河一侧必须设置连续挡墙,避免废水、废渣排入河道。建设单位自身要加大水生生物养护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水生生物保护制度,强化管理,积极配合当地环保、渔政机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尤其是施工方应该对加强自我宣传。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时间,水上施工应避免昼夜连续作业,尽量降低水下作业噪声。在施工区设置防护网,噪音源周边尽可能安装防噪音设备,降低工程噪音对鱼类群落的影响。禁止施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有害的施工材料尤其是粉尘类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降低对渠道水质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2)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初步设计阶段确定项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后,对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要求在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可以先种植一些浅根性草本植物进行先期绿化,然后复耕,也可以清除硬化表层,复填其它疏松土壤,然后再复耕。应注意在复耕土壤上增施肥料,可以加快植被恢复。施工挖掘的表土保存回用于植被栽植。同时,应选择乡土物种种植绿化,并保证成活率和正常发育。
四、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运行期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
五、 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工程运行期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没有相关环保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工程运行后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
验收调查期间,河道水质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Ⅲ类标准。总体上本工程施工未对丰乐河罗田河段河流水质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表明,项目施工期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要求,施工未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监测表明,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未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沉淀池污泥以及施工土方。
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五)生态环境影响
水生生物与陆生生态
施工期与运行期相比,浮游植物物种组成、密度、生物量及多样性指数、浮游动物多样性及底栖动物多样性等均未发生明显变化。总体而言,工程对区域水生生态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对陆生生态无影响。
七、验收结论
本工程针对不同时段的环境影响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生态保护要求。验收相关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本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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